发函的程序根据不同的用途和场景有所差异,但大体上可以总结如下:
确定发函目的和主体
明确发函的原因和目的,确定由哪个部门或个人负责发函。
确定函件接收的对象,包括单位或个人。
起草和审批
由发函部门拟定函件草稿,报请相关领导批准。
草稿经批准后,由办公室以单位名义编制红头文件,并进行格式和文件编号等处理。
打印正式文件并连同草稿交分管领导复核,确认无误后盖章发出。
准备和审查资料
根据发函内容,准备相关的审查资料,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库单、合同等。
国税局在收到函调后会要求厂家自查并提供相关资料,然后进行审查并复函。
发送和存档
将函件扫描成电子版并发送,同时保留纸质盖章及草稿存档。
办公室进行公章使用登记和纸质及电子档存档。
后续跟进
若对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可要求发函税务局核实未回复原因,最长延期期限为3个月。
关注企业发函一次一般一年之内不会再发第二次,次年再发。
注意事项:
明确性和清晰性:函件内容应简洁明了,避免冗长和不清晰。
签字和盖章:个人签名和单位盖章是必不可少的,特别是企业发函时,需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备份和存档:函件发送后,需保留备份和存档,以便后续查询和跟进。
这些程序适用于不同场景下的发函,具体细节可能因实际情况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