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离婚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离婚协议
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明确离婚的具体事项,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如果协议内容简单且双方无争议,这一步可以快速完成。
申请离婚登记
双方携带离婚协议和相关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审核相关材料,并要求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签名和按指纹。
冷静期
离婚登记后有一个30天的公示期,也称为冷静期。在这期间,任何一方都可以反悔。如果30天内没有反悔,离婚就正式生效。
审查和发证
如果30天冷静期结束后,双方仍决定离婚,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审查双方提交的离婚协议和其他相关证件,确认无误后,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从而解除夫妻关系。
总结起来,自愿离婚的程序包括签订离婚协议、申请离婚登记、等待冷静期以及最终领取离婚证。整个流程需要双方亲自参与,并且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如果有任何争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程序,可能需要通过法院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