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已经于2017年取消。具体来说,2017年11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会计法的决定,正式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规定,改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这意味着自2017年11月5日起,从事会计工作不再需要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尽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已经取消,但已经取得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仍然可以作为能力水平的证明,可以持证上岗。此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经成为会计行业的入门证书,由财政部组织的全国性统一考试,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并且没有地域限制。
因此,对于已经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来说,其证书仍然具有一定的价值和作用。对于未来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则需要通过参加其他会计类考试或接受继续教育等方式来证明其专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