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枯竭型城市是指矿产资源开发进入后期、晚期或末期阶段,其累计采出储量已达到可采储量的70%以上的城市。这些城市通常面临产业结构单一、资源产业萎缩、替代产业尚未形成、经济总量不足、地方财力薄弱、大量职工收入低于全国城市居民平均水平等问题。
资源枯竭型城市的转型是各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都经历过或正在经历的突出问题。例如,德国鲁尔矿区和法国洛林矿区都是典型的资源枯竭城市,它们通过产业转型和振兴措施,逐步实现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中国共有69个资源枯竭城市(县、区),其转型得到了国家的大力支持。自2008年起,国家分三批确定了这些城市,并通过中央财政的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帮助这些城市增强公共保障能力,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和多元化产业体系。
资源枯竭型城市的转型路径包括延长产业链、提升原有资源的利用价值、对既有资源深度开发、开发新的资源、拓展开发可利用的自然和人文资源类型、培育新的主导产业等。这些措施旨在帮助资源枯竭城市实现经济结构的优化和升级,促进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