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主要对民间借贷的利率、合同履行地、保证人责任以及证据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具体来说:
利率规定
年利率在24%及以下的,受到法律的保护。
年利率在36%以上的,不受法律的保护。
年利率在24%到36%之间的,债权人获取的债务人利息不是为不当得利。
合同履行地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保证人责任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证据要求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这些规定旨在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同时限制高利率,提升审判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