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年检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行驶证:
车辆的“身份证”,在年检时必须携带,并且需要留存复印件。
交强险副本: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有效副本,需要携带并在年检时出示。
车主身份证:
车主本人必须携带,如果是代办,则还需代办人的身份证。
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纸:
粘贴在《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相应位置上。
自修车辆或修理厂承修的车辆:
需在查验表上盖章(新车第一、二次参加年检时可免)。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由专业机构出具的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尾气检测合格报告单 (仅适用于轻型汽油车):采用稳态工况法检测的尾气检测报告。委托本地核发合格标志的:
需提供《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和回执。
处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
应事先处理完毕。
法院查封的车辆:
需要凭法院提供的证明、凭证办理。
代理人:
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仅适用于单位车辆)。
养路费凭证(部分地区可能要求)。
车船税缴纳表(部分地区可能要求)。
三角警示牌: 用于紧急情况。 部分情况下需要携带。 车辆登记证书灭火器:
建议在办理汽车年检前,提前准备好所有材料,并确保所有罚款和扣分情况已处理完毕,以免影响年检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