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如下:
子女教育
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每个子女每年24000元)。
继续教育
学历教育期间每月400元(每年不超过48个月)。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一次性扣除3600元。
大病医疗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
每月1000元(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住房租金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等:每月1500元。
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1100元。
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800元。
赡养老人
独生子女每月3000元。
非独生子女分摊每月3000元,最高不超过每月1500元。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每名婴幼儿每月2000元。
这些扣除标准旨在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具体实施时可能会有调整,建议定期查阅最新的官方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