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原料是指 在我国无传统食用习惯的物品,包括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从它们中分离的成分,原有结构发生改变的食品成分,以及其他新研制的食品原料。这些原料应当具有食品原料的特性,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且无毒、无害,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慢性或其他潜在性危害。
新食品原料的审批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新品种的审批应符合相关要求,并且需要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交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审查。
近年来,随着食品行业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对高质量生活的追求,新食品原料的需求不断增加。新食品原料的开发和利用不仅丰富了食品种类,还促进了人类健康。例如,益生菌、蛹虫草、广东虫草子实体、茶藨子叶状层菌发酵菌丝体等菌类已被作为新食品原料应用于食品行业。此外,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还批准了多种新食品原料,如巴拉圭冬青叶(马黛茶叶)、酵母蛋白、儿茶素等。
需要注意的是,新食品原料在应用于食品生产经营前,必须经过国家卫生计生委的安全性审查,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