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票的使用规则如下:
适用对象
学生票适用于在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大、专院校(含民办大学、军事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中、小学就读,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研究生。
购买条件
家庭居住地(父亲或母亲之中任何一方居住地)和学校所在地不在同一城市。
大中专学生需凭附有加盖院校公章的减价优待凭证、学生火车票优惠卡和经学校注册的学生证;新生凭学校录取通知书;毕业生凭学校书面证明;小学生凭学校书面证明。
使用期限
每学年乘车次数限于四次单程,未使用的次数不能转至下年使用。
学生票的有效期通常为当年的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6月1日至9月30日。
优惠范围
普通旅客列车硬座享受半价优惠,动车组列车二等座享受公布票价的7.5折优惠。
普通旅客列车硬卧需补收票价差额,软卧不能购买学生票。
使用方式
学生在每学年首次乘车前,需要到车站指定售票窗口或自动售票机办理资质核验,完成后,本学年内均可凭办理核验的身份证件自助办理实名制验证和进出站检票手续,无需取票。
其他规定
学生票仅限于学生本人使用,不可转售。
乘车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学生证,小学生可凭书面证明。
如果乘车区间有变动,需要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确认后,学生减价优待凭证上的乘车区间才可以修改。
学生票退票后,将返还优惠次数;但购买联程学生票的,如仅退部分接续车票,不返还优惠次数。
这些规则旨在为学生提供一定的交通优惠,同时确保学生票的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和条件。建议学生在使用学生票时,仔细阅读并遵守相关条款,以免影响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