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责任险条款

时间:2025-02-13 18:32:30 主机游戏

雇主责任险条款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的雇员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业务有关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应承担的医药费用及其他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通常为一年,以保险合同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赔偿限额

保险人对本保险单项下的各项赔偿的最高赔偿金额之和不得超过保险单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责任免除

保险人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的雇员由于职业性疾病以外的疾病、传染病、分娩、流产以及因上述原因接受医疗、诊疗所致的伤残或死亡;

由于被保险人的雇员自伤、自杀、打架、斗殴、犯罪及无照驾驶各种机动车辆所致的伤残或死亡;

被保险人的雇员因非职业原因而受酒精或药剂的影响所导致的伤残或死亡;

被保险人的雇员因工外出期间以及上下班途中遭受意外事故而导致的伤残或死亡。

附加条款

有些雇主责任险会附加24小时个人意外险,保障雇员在非因工遭受的人身意外伤害或死亡。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凡依法设立的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雇员定义

雇员是指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年满十六人与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的人员。

保险合同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人义务

订立保险合同时,如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赔偿范围

包括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用、医疗费用等,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必要的、合理的诉讼费用,保险人负责在保险单中规定的累计赔偿限额内赔偿。

这些条款共同构成了雇主责任险的基本框架,确保了在雇员因工受伤或死亡时,雇主能够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建议在签订雇主责任险合同时,仔细审阅并理解这些条款,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