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想要多点执业,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这些条件包括:
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需要持有有效的医师执业证书。
具备相应的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应具有中级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副高以上职称,并且连续任职工作2年以上。
完成规定的工作年限
需要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5年以上。
医疗机构间的协议
第一执业地医疗机构需要与第二或第三执业地医疗机构签订协议,同意医师在第二或第三执业地医疗机构执业。
能够胜任多点执业工作
需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多点执业工作。
执业类别和范围的一致性
申请多点执业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应与已注册执业地点的医疗机构从事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一致。
行政职务的限制
非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可以在第一执业地点完成诊疗任务,不担任行政职务。
定期考核合格
近两年内医师定期考核合格。
遵守法律法规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被核实的医德医风方面的投诉记录。
其他可能的条件
某些地区或特定情况下,医师可能需要满足其他条件,例如参与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支援基层或在签订帮助或托管协议、建立医疗集团或医疗联合体的医疗机构间多点执业时不需办理多点执业相关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在申请多点执业前,详细咨询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相关机构,了解具体的政策要求和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