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抵扣项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基本减除费用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专项扣除
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专项附加扣除
子女教育支出: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可以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继续教育支出: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可以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学历教育期间还可以按照每年4800元定额扣除。
大病医疗支出: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可以在每年6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住房租金支出:根据纳税人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500元定额扣除。
赡养老人支出: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新增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具体标准尚未明确,但已包含在最新的个税抵扣政策中。
其他扣除
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建议:
了解具体政策:纳税人应详细阅读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相关文件,了解各项扣除的具体标准和操作方法。
及时申报:每年12月份需要对次年的专项附加扣除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
合理规划:根据自身情况合理规划各项扣除,以最大化享受税收优惠。例如,选择合适的时机进行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或者根据子女教育和继续教育情况合理安排扣除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