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的计算通常基于以下几个因素:
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通常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具体比例根据累计缴费年限来划分。
累计缴费年限
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比例为60%。
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比例为70%。
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比例为80%。
领取期限
累计缴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最长可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4个月。
失业前的月平均工资
在某些地区,失业保险金的计算基础是失业人员在职期间的月平均工资,计算比例依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定。
计算公式
失业保险金的计算公式可以表示为:
\[ \text{失业保险金} = \text{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times \text{领取比例} \]
或者
\[ \text{失业金领取金额} = \text{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times \text{失业金每月发放标准} \]
举例说明
假设某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累计缴费满10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领取比例为80%。
失业保险金 = 2000元 × 80% = 1600元/月。
其他注意事项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期限可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因此,失业保险金的计算较为复杂,涉及多个因素和比例。建议失业人员咨询当地社保局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失业保险金计算方法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