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由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一种技术性法律文书,用于明确交通事故中各方的责任。该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调解依据,同时也是法院在审理交通事故案件时确定责任、定罪量刑和确定损害赔偿的重要书面证据。
认定书的主要内容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当事人信息:包括姓名、驾驶证号或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车辆信息:包括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及保险凭证号等。
事故详情: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等基本情况。
事故经过:详细叙述事故发生的具体经过。
证据及原因分析:列出事故现场的证据,分析事故形成的原因。
责任认定:明确当事人导致事故的责任或意外原因。
认定机关信息:包括作出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签名或盖章:由办案民警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制作程序
现场处理:
交通警察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
证据收集:
收集现场证据和当事人、证人的陈述。
责任认定:
根据证据和陈述,认定并记录事故责任。
文书制作:
当场或在规定时间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送达与签名:
将认定书送达当事人,并由当事人签名或接收。如当事人拒绝,应在认定书上注明情况。
法律效力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在法律上具有以下效力:
证据效力: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在司法实践中具有至高无上的法律效力。
调解依据:用于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司法审判依据:法院在审理交通事故案件时,依据认定书确定事故责任,定罪量刑和确定损害赔偿。
复核与异议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有权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重新认定。此外,当事人还可以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综上所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在交通事故处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制作程序严格,法律效力显著,是确保交通事故公正处理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