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化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廖志常(正处级)因涉嫌滥用职权和受贿,经过一系列法律程序,最终的处理结果如下:
开除党籍和公职:
依据相关规定,经韶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韶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廖志常开除党籍处分;由韶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收缴违纪违法所得:
对其违纪违法所得进行收缴。
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逮捕决定:
韶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对廖志常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这些处理措施表明,对于违纪违法的公职人员,相关部门会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以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