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软件企业的认定需要满足一系列标准,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下是认定新办软件企业的主要条件和步骤:
企业法人设立
在国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单位。
经营业务与收入
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
软件产品与技术服务
具备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
技术人员比例
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技术装备与场所
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质量与质量保证
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
研发投入
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8%以上。
软件销售收入
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
管理规范与遵纪守法
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其他附加条件
例如,企业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包括软件指标专项审计报告。
申请流程:
注册与填报
企业需要在网上进行填报相关的资料,并在软件行业协会的网站上进行注册。
提交材料
包括《软件企业认定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知识产权证明材料、财务审计报告等。
审核与预约
软件行业协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企业需要预约交材料。
初审与发证
递交材料后,审查人员审核通过,发放受理通知单,并安排发证。
注意事项:
各地可根据自身情况,对申请软件企业认定的企业经营期限作适当缩短。
企业在申请过程中应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因资料问题导致审核不通过。
通过以上步骤和条件,新办软件企业可以完成认定,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和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