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包括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地质条件复杂、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槽)的支护、降水工程。
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
包括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模板工程:
包括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如滑模、爬模、飞模等)、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起重吊装工程:
包括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以及起重机械的安装和拆卸工程。
脚手架工程:
包括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悬挑式脚手架工程、高处作业吊篮、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异形脚手架工程。
拆除、爆破工程:
包括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以及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围堰工程:
包括各类围堰工程。
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包括高边坡、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等,这些工程需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重点、难点分部(分项)工程和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
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市政项目:
如挡土墙基础工程等。
公路工程项目:
如挡墙基础工程等。
其他特殊工程:
如高层建筑、大桥、隧道等需要特殊施工技术或特殊设备的工程,沉管隧道、爆破拆除等需要进行特殊施工措施的工程。
建议:
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时,应详细分析工程的具体情况,包括工程规模、地质条件、施工难度、安全风险等,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技术、施工安全保证措施、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等内容。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确保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