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额大写应使用 元作为货币单位,而不是 圆。在财务工作中,金额大写时,应使用“元”作为人民币单位,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的规定。在正式文件或财务记录中,金额大写通常写作“壹拾元整”、“贰佰元整”等,而不是“壹拾圆整”或“贰佰圆整”。
尽管在早期的文献中,如1949年前后,由于货币单位尚未简化,有时会出现使用“圆”的情况,但自2004年起,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的制定和公布,人民币的单位已正式确定为“元”。因此,在当前的财务和法律规定中,应统一使用“元”作为金额的大写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