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 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运抵区南侧集装箱内硝化棉局部干燥自燃,引起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发生爆炸。具体过程如下:
硝化棉局部干燥自燃:
硝化棉由于湿润剂散失出现局部干燥,在高温等因素的作用下加速分解放热,积热自燃。
引发其他危险化学品燃烧:
自燃的硝化棉引起相邻集装箱内的硝化棉和其他危险化学品长时间大面积燃烧。
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爆炸:
最终导致堆放于运抵区的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发生爆炸。
此外,事故调查组还查明,事故的间接原因包括:
企业违规超量储存:
瑞海公司违规超量储存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远远超出设计上限,尤其是严重违规存放大量不允许存放的硝酸铵。
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漠:
化学危险品随意堆放,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漠,对人民的生命财产极不负责任。
消防力量底数不清:
消防力量对事故企业储存的危险货物底数不清、情况不明,致使先期处置的一些措施针对性、有效性不强,也是导致事故扩大的重要原因。
这些原因共同导致了这起特别重大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