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卷帘门是建筑物中用于防火隔离的重要设施,其安装和使用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以确保安全和功能正常。以下是消防卷帘门的主要规范要求:
技术要求
升降速度:
平均升降速度应为3米/分钟。
耐火时间:
耐火时间不得低于240分钟。
漏烟量:
漏烟量应控制在0.18立方米/分钟以下。
电机功率与噪音:
电机功率大于0.4W时,噪音应小于50分贝。
连板摆动:
连板摆动幅度不允许超过正负900,且不能脱落。
弧面角度:
与房间性能相关的防火卷帘门接触面应做成弧面,角度控制在300度以内。
外观规范
表面质量:
帘板和卷轴表面不能有裂痕、凹凸或毛刺。
焊接要求:
焊接区必须紧固,无漏焊或透焊现象。
防腐处理:
外露元件需进行防腐施工。
噪音控制:
开启关闭时产生的噪音不能过大。
安装要求
洞口预留:
安装卷帘门的洞口上部不得设有通风管、水管等。
电源线路:
电源线路应铺设至卷门机旁的电气控制箱边。
吊顶安装:
安装吊顶时,吊顶边缘应离帘板50mm,避免摩擦。
使用限制:
防火卷帘门为消防专用设施,不得改作他用,下方不得堆放物品。
定期检查:
安装调试后,每季度应启动一次,检查电器和机械性能。
材料与环保
材料标准:
帘板材料应为不燃或难燃材料,门框材料应为不燃材料。
环保要求:
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标准,减少环境污染。
维护与使用
定期维护:
防火卷帘门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功能正常。
使用限制:
门扇开启后应及时关闭,不得长时间留开。
标识要求:
门应标明防火等级、制造厂家、安装单位等信息。
以上规范参考了最新的发布信息,确保您获得当前有效的标准。请根据具体情况调整使用和维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