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属于 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法律制度,具体包括财产保全、行为保全和证据保全三种类型。保全程序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具体如下:
根据保全对象的不同
财产保全:适用于财产,确保给付之诉判决能得到执行。
行为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证据保全:保护和保存相关证据,防止重要证据消失或被篡改。
根据保全程序的不同
诉前保全:在提起诉讼或者仲裁前采取的保全措施,适用于情况紧急的情形。
诉讼中保全:在诉讼过程中采取的保全措施,可以由当事人申请或法院依职权开始。
执行前保全:在判决生效后、执行前采取的保全措施,以确保判决能够顺利执行。
根据是否属于诉讼程序
诉讼保全:明确属于民事诉讼程序。
非诉保全:不属于诉讼程序,适用于仲裁过程中或其他非诉讼情形。
保全程序的主要步骤
申请
诉前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
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担保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裁定
法院在接到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执行
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应及时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申请人应及时与保全部门联系,配合完成保全工作。
解除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结论
保全程序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保护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法院判决的权威性,并保证判决的执行。根据保全对象和程序的不同,保全可以分为财产保全、行为保全和证据保全,并且可以根据诉讼阶段的不同分为诉前保全、诉讼中保全和执行前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