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组结案后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调查阶段
立案后,纪检组会转入调查阶段,调查期限为3个月,必要时可延长1个月。重大或复杂案件在延长期内仍不能查结的,可报立案机关批准后延长调查时间。
移送审理
调查结束后,纪检组会对违法违纪行为作出处罚决定。如有违法行为,会移交司法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公诉与判刑
这是最终确定落马腐败分子罪行的过程,官员腐败案件的处理过程至此结束。
存档与通报
处分文件、调查报告及本人检讨会分别送一份到组织部门进行存档。处分文件会送其本人及所在党委党组、报送相关部门。
案件终结
监察机关应建立问题线索处置、调查、审理各部门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调查对象需要写书面检讨,审理后下达处分,案件终结。
建议在纪检组结案后,确保所有相关文件和记录得到妥善保存,以便未来参考或审计。同时,应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确保案件处理的合法性和有效性。